作为疫情防控重要物资之一,眼下,消毒产品的需求量较大,很多企业也嗅到了“商机”。不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相关资质方可生产,否则属于无证经营,是要接受处罚的哦!
近日,金山区卫健委监督所监督人员进入一家化工企业检查发现,该企业的一号仓库中堆放了大量装有淡黄色液体的塑料桶,未张贴任何标签。
经调查,塑料桶内液体为该企业从外省购买大量次氯酸钠溶液后,自行将溶液进行稀释与分装,并销售给江苏某企业。
监督人员现场查看了该企业的出货单和相关生产资质,该企业无法提供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区卫健委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丹表示,分装属于一种生产行为,但是在没有上海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分装,属于无证生产。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金山区卫监部门立即对这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另外对于它已销售的产品,责令召回,同时对于库房里面现存的4200多桶消毒液,禁止其销售。
随着复工复产的逐步推进,广大市民与企业对消毒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此,区卫健委监督所提醒,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许可核准内容进行生产,未取得许可证不得擅自开展消毒产品的生产活动,消费者应购买合格的消毒产品。
若发现产品标识不清、错误等情况,市民可拨打962223上海市卫生监督热线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