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卡友有这样的疑问:两轴货车到底可以拉多少吨?有时候同样的载重,路政执法时不算超载,遇到交警又变成了严重超载,这种执法差异把卡友都整蒙圈了。到底应该按照哪个标准?
有卡友认为,交警执法未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愤愤不平。事实真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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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九就把这一问题讲个明白
交警认行车证 路政认18吨
在所有型号的货车中,挂蓝牌的二轴货车是个特例:规定二轴货车的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蓝牌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很多卡友只记住了18吨的国家统一标准,忽视了括号中的限制条件,就很容易造成超载。
其实,执法标准当然是一致的,只不过现实生活中,因路政和交警执法目的性有偏差,导致部分路政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标准执法,不查看驾驶员行驶证,默认车货总质量别超过18吨就行。
路政执法:路政人员执法依据主要是《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查处超载主要是确保公路的安全,保障公路使用的质量。通俗的说,40多吨的大货车,道路都扛得住,二轴货车不值得一提,所以路政人员对二轴货车的超载管理相对宽松。
交警执法:交警执法依据的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目的是确保车辆行车安全,而非单纯防止超载给道路造成损害。所以,只要二轴车总重量超过了行驶证核准能装载的安全极限,交通警察就判定该车辆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就会按超载来处罚。
超载和超限的法律依据是不同的。虽然都是出于交通安全考虑,但二者的侧重点也不一样。超限侧重的是公路,而超载侧重的是车。也就是说,决定一辆货车到底能装多少货不仅要考虑是否超限,还需要考虑是否超载。
不仅如此,超限和超载的执法主体也不一样。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也就是说,面对一辆超重的二轴车,之前交警路政会分别执法,且执行的是不同标准。一个按行驶证查超载,一个按限重标准查超限。这就容易出现“超载罚一次,超限又罚一次”、“交警说你没超,但路政又说你超了”等等问题。
两轴车主一定要引起重视,如今标准已经开始全国统一了,且超限率极高的话会被拉入黑名单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我是专为货车司机服务的“好物搬运工”——小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