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危害性众所周知,但总有心存侥幸者以身试法。2019年7月30日晚,广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开展查处酒驾行动中,发现并查处了一名大胆“货运哥”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这起典型的酒驾案例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再次敲响了警钟。
7月30日20时,广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富强路与团结路交叉口设卡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20时50分许,一辆牌号为冀ED21*7的轻型普通货车自西向东行驶过来,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货车司机摇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执勤民警立即意识到该司机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民警遂对该货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结果为77.7mg/100ml,经核实该司机驾驶的车辆系营运货车,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在对司机进行进一步调查时发现,货车司机姚某持有C1E驾驶证,他在家务农,晚上利用空闲时间去拉货,姚某称当晚8点和朋友聚会禁不住劝喝了些酒,但心存侥幸认为晚上只要不出事故就没有人发现,谁料在查酒卡口被交警查获。
执勤民警当即对驾驶人姚某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姚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照,终身不得取得营运资格,驾驶员姚某也对自己的酒驾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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